早在一年多以前就看到过一则新闻,讲的是谷歌申报的一项新技术。通过快速翻动书籍并拍摄后,利用软件技术调整所摄画面得到书籍的电子版本,比起传统将书页拆开进行逐页扫描的方法来工作效率得到大幅提高。谷歌图书项目即基于此项专利技术,但当时媒体更多关注的是创新技术,而不是其背后隐含的谷歌图书项目。
之后,当谷歌图书项目逐渐露出其冰山一角后,全球各国相继出现了很多针对谷歌的讨论和诉讼。多个国家的政府领导人也表态反对此项目。
今天,又看到一则谷歌创始人布林为该项目所作的辩解新闻,大意是把谷歌放在拯救世界文化的道德高度,辩称谷歌图书是为了让人类文化不因为版权而重蹈电车这一绿色产品没能得到普及的覆辙。后面还跟了不少网民支持的评论,声言支持其提供的免费午餐,或所称的全球图书拯救事业。
作为一个长期以来积极向家人朋友同事推荐其产品的谷歌拥趸,我并不认为谷歌做此事的目的并非像其声称的那么纯真美好。利用其全球影响和市场领导地位,试图快速垄断数字出版物,并从中牟利的意图是不争的事实。出于拯救世界文化的公益目的纯粹是掩耳盗铃式的狡辩。我要说,布林先生,美国国会图书馆有自己的数字化项目,并没有请你代劳,也绝不会感谢你的不请自来,更不会承认你所作的这一切的合法性。如果任由其发展,则将来数字出版物的发行将无法绕过谷歌这一垄断渠道。
各国政府和文化机构的另一层担心是被一家美国公司垄断文化发行市场后,可能导致政府失去文化发展的导向能力。美式文化出版物充斥推荐位置,这种可能性的存在是很危险的。因此,即使是美国的很多西方盟友们的政府首脑,也纷纷发言批评和反对谷歌图书项目。
从其具体的操作手段来看,无视全球著作权所有人的权利,自说自话,先斩后奏(准确的说是不奏),还很可笑的制定了一个最后期限和补偿标准。可能联系众多的权利人是有实际困难,但这不应给谷歌以借口不尊重别人,更别说自己定一个期限,过期就不承认别人权利了。你以为自己是立法机构嘛?
也许是有一些著作权人不愿意完全免费公开自己的著作电子版权的,但我相信大多数版权人可能也并不在乎从中获得多少版权费。问题的重点在于尊重。正确的作法是先广泛公告并征得版权人同意后,才进行相关的工作。当然,如果这样操作的话,谷歌就很难利用其现有市场地位,迅速在电子出版物网络数据库中形成垄断地位。我始终相信,有竞争的市场,才是良性健康的。
谷歌,我一直很喜欢你那些设计友好,创新易用的产品,也一直欣赏你不作恶的文化信条。我喜欢你的产品,是因为我自己的选择,是因为我有选择。我不需要“被选择”。这次我要说,你真的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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